花七百个W请梅西过来踢场球,结果呢,人倒是真来了。

人家坐在包厢里头,喝着饮料,全程看戏,脚底板连草皮都没沾着。

这还没完,转过天来,他替自个儿俱乐部上场,咣咣就是两球入账。

合着您这七百万美刀,就买了一张山顶票看他在那喝汽水啊。

这就是眼下梅西在美国那边吃官司的破烂事。出钱的VID公司办的是友谊赛,合同里白纸黑字写好了,梅西至少得跑三十分钟,除非他伤了动不了。

可事实呢,人好端端的,包厢里当大爷。第二天换身队服,生龙活虎进俩球。主办方这口气能咽得下?

直接一纸诉状,把梅西连同阿根廷足协全给捎上了。更绝的还在后头,两年前在香港,这集咱不是看过一回吗。

香港站坐着抠手,三天之后飞日本,活蹦乱跳踢了半场球。

你要说一回是凑巧,那连着来两回,这都快成固定节目了。

再瞅瞅人家C罗,当年在韩国没上场,好歹还出来鞠个躬说声对不住,该退的票钱也退了。

这事儿要是细琢磨,里头道道挺深。从法理上讲,这算不算卡着合同的缝溜过去了?

往后谁还敢当这号花大钱请爷爷的冤大头。

反正这场官司一闹,算是把那些天价球星走穴的里子全给抖搂干净了。

闹半天,掏钱的排最后头,收钱的才是真掌柜。